i. 利「己」的對像不同—倫理利己主義的利基點是人類(生物體),也就是說行為的受惠者是人類本身;但是Richard Dawkins出發點為「基因」,故行為的受惠是基因本身。
透過以上的摘要,我認為作者想要傳遞的觀點跟「倫理利己主義」是截然不同的,其相異點分述如下:
[9] 《自私的基因》Richard Dawkins, 趙淑妙翻譯,全國文化,p212
a. 基因是自私的
基因為了獲得不斷的複製、延續生命,會作出自私的行為。自私的基因節制著其宿主(生物體),是以致使生物體的自私行為,縱使有所為的利他行為追根究柢也還是為本身好處思慮。
i. 基因存在於分歧個別當中,對於任何個別意圖複製它的行為,它都有可能從旁協助。換句話說,一些看來像是個體利它的行為,其實也是基因自私的後果。[6]
i. 基因的自私在於他想要在基因庫中擴大同類的權勢。達成這個目標的最根基方法就是:協助操作包藏有基因的身體,使基因存活和繁衍。[5]
ii. 由於一個生物體只有一種基因,所以在生物體有限的生命下,基因會盡可能節制生物體朝有利於本身的行為進步翻譯
iii. 在成員活動力不強、或平日只構成小集體的物種傍邊,
d. 小結
iii. 從新定義基因為:最少在潛力上,是具有複製者三前提的最大實存體,其相當接近不成分割的微粒子的幻想型態。[2]
Ø 避免生物體遭受危險,意即想盡辦法延續生物體生命
iii. 自私的基因可以使生物體做出無法得到回饋的行為(生物體得到回饋),好比說父母無怨無悔的愛;反觀倫理利己主義無法解釋沒有任何回饋的行為。
[7] 《自私的基因》Richard Dawkins, 趙淑妙翻譯,全國文化,p153
[6] 《自私的基因》Richard Dawkins, 趙淑妙翻譯,天下文化,p136
i. 舉例佐證的可信度—作者雖然舉了許多動物及昆蟲的例子作為他理論的證據,但每當用之來詮釋人類行為,據此以得相同的結論時,不禁令人思考:利用非人類行為所獲得的結果來解釋人類的行為,中間的過渡是否需要特別說明?換句話說,我認為書中對於人類的例子太少,不足以令人信服翻譯
作者可能認為意識和基因的關係不是本書的重點,所以對這兩者的關係僅有上述短短的解釋,但是我認為既然談到人類、想要解釋人類的行為,就必須具體註釋意識對於人類行為的影響,比如說行為可粗略分為有意識的和無意識的,談論道德若要成心義必然是環繞在成心識的行為,而在成心識的行為裡基因扮演如何的角色?根據作者的诠釋,這時的主宰是意識不是基因,那我們就可以順此提問:人生成能成心識嗎?意識能被外力塑造嗎?甚麼工具會影響人類的意識呢?意識是純然理性的嗎?意識的理性思慮有沒有可能跟自私基因相抵牾呢?若我們得出人類行為中,有意識的成份佔最大多數,而意識又是純潔理性指導著人類行為時,評論辯論基因對人類的意義安在呢?我相信,即使今天不把主題環繞在倫理學上,意識對於人類行為的詮釋一定也是個需要釐清的課題翻譯
最後,我想不免俗得稱讚一下本書,稱讚的緣由不在於我完全認同他倡始的理論(事實上我是部門認同),而在於其對我思惟的刺激還有系統化的論證說明,尤其是對於「瀰」的發明,不只用來诠釋文化在人類社會中飾演的腳色,更使得文化類同於複製者,相信如許的說法對於現代許多研究文化的學者是個特別很是吸惹人的創見;而正是透過引進「瀰」的觀念,讓我們人類社會可以不消侷限在基因的自私節制中,由於瀰能被人類節制,彷彿人類已具有脫離基因主宰的方式了。
簡單的說,本書《自私的基因》重點在於詮釋生物的行為,固然,此中包括人類的行為。但是,當將人類納入其討論規模後,許許多多的道德問題也被涉及,是以基因,這個構成生命最小的單元,既然行為是自私的,連帶影響著生物體行自私的行為,如許的說法很容易被倫理利己主義者採納,成為其一種形上學的根本。但也正如前文所述,如許的強行橫移嫁接是有很多問題的,再者Richard Dawkins的道德觀也非倫理利己主義,所以說作者同意倫理利己作為人類道德的行為準則長短常不當當的翻譯
動物的行為,不管是利他或是自私,都是由基因控制,這是一種雖間接但很強有力的方式。藉由控制求生機器和其神經系統的建造方式,基因對行為施與及大的控制力翻譯但是每一時刻的決定和下一步要做甚麼,則是由神經系統決定的。基因是最基本的政策決定者,而腦部是執行者。但是當腦部越來越高度開發時,它們就逐漸接掌了實際政策的決定,這世界著學習和模擬而達成的。這個趨勢的合理結論是,基因只給求生機器一個總括的命令:盡你所能,使我們存活下來翻譯[8]
所以,若一個倫理利己主義者想要從《自私的基因》尋求其形上學的基礎是徒勞無功的,因為這就像將一個正方形的框架套進圓形的框架,扞格不入翻譯
ii. 立說目的不同:倫理利己主義目的在於找出一套人類的道德行為準則;反觀本書的作者目的在於生命體行為的詮釋。
[5] 《自私的基因》Richard Dawkins翻譯社 趙淑妙翻譯,天下文化,p136
Ø 完成「傳宗接代」
[8] 《自私的基因》Richard Dawkins, 趙淑妙翻譯,全國文化,p92,93
2. 評價與道德相關的說辭:
ii. 由於近親彼此具有異常附近的基因,所以親戚之間的互利行為是基因擴大或延續同類的自利行為。
iv. 天擇的根基單位最好不要在物種的條理,也不要在族群,更不在個別上,而是位在遺傳物資的較小單元—基因。[3]
b. 自私的基因致使生物體的自私行為
c. 利他的行為也是利己的
vi. 在基因的條理,互助一定是壞的,而自私是好的翻譯基因為了求存,必需直接與他們的對偶基因競爭,因為這些對手都是在將來的減數盤據中,競爭染色體上統一位置的對手。任何基因在基因庫中,若能以犧牲其他對偶基因來增添自己生計的機遇,將較輕易存留下來翻譯[4]
毫無疑問,若純看上述的論證,會認為作者切實其實是必定倫理利己主義,可是當我把整本書都看完後卻不如許認為,以下是我對整本書作的摘要:
i. 在全部宇宙中,複製者是最基本的單位,是所有生命的主要動力;複製者是宇宙間任何可以或許製造副本的器材翻譯而複製者具備的前提有三:長存性、生產力和拷貝忠厚度。但,複製者的發源是偶然的,是源於一些隨意碰撞的細小物體,它一旦呈現,就可無限制地自我複製。此外,複製的進程不滿是完善的,且其成功與否取決於所處的情況。[1]
3、 結論與心得
b. 評價自私基因理論
v. 由於有性生殖會産生基因的交流而且生物個別不能永恆、一定會死,故基因是有潛力永久不朽的,肉體和其他較高條理都是暫時的,更進一步申明,生物個體相對於基因僅是其賴以維生、受其節制的對象。
至於上述兩點孰為主要全靠生物情況而定,基因雖然說節制著生物體,然則它只是飾演程式的腳色,意識將是最後下判定的仲裁者。但不管如何,這兩項目的完全可以诠釋生物各類行為,豈論是利己或者利人,甚至是好人普遍的存在(或者說極壞、狡猾險惡者非大多數),順著這些說法,生物體的行為、表現有可能自私亦可能不自私(寬恕、互助等),但對基因來說都可視作自私的翻譯
[1] 《自私的基因》Richard Dawkins翻譯社 趙淑妙翻譯,全國文化,p4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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